“严禁社保欠费集中清缴”如何解读?

2018-09-28 阅读次数: 7663

  据新华社北京918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把已定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部署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投资,以扩大内需推进结构优化民生改善;确定促进外贸增长和通关便利化的措施。

 

  会议强调,在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情况下,要进一步激发我国市场活力一个关键举措是要加大简政减税降费力度。要把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实,决不允许拖延和打折扣,决不允许自行其是。要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坚决查处征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要抓紧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

 

   解读:首先,会议描述的背景“在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情况下”应指中美贸易战近日持续升级,美国东部时间917日下午,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将对产自中国的2000亿产品加征10%关税,一周后的924日生效。这一税率实行到年底。201911日起税率将提高到25%。特朗普还称,如果中国采取报复行动伤害“美国农民和其他产业”,美国将对中国剩余的2670亿商品加征关税。


  由此可见,中美贸易战将给中国经济、各企业的发展带来持续压力,政府如不减税降费,将直接导致投资活动锐减,企业出口和盈利水平下降,最终导致GDP和民生就业都会受到极大影响。


  其次,会议提出的关键举措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是延续了9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20189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可以预见,中央最终的改革方向是夯实社保的征缴面,与降低费率同步进行(即会议提出的“抓紧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维持企业间竞争的公平性,其中所指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应指对于合规缴费的企业整体上不应增加负担,通过扩大征缴面、夯实缴费基数、降低缴费费率,最终达到征收效果整体平衡。


  第三,会议提出“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意指税务部门不应主动监管清收“旧账”,对于改革之前的社保问题应主动搁置,不主动稽查查处。当然,如出现员工投诉举报要求补缴历史欠费的情形,考虑到《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仍然有效,用人单位仍然面临补缴的风险,对公司利好的信息是,一旦员工发起的投诉补缴,往往会受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2年时效限制,间接降低企业的合规补缴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