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至06月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2018-05-18 阅读次数: 941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照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社平”)300%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60%核定。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14元。捕获.png

注: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费率按单位性质分为19%、20%等费率,以上表格基本养老保险数据以19%费率计算。

2、工伤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主要分为0.2%、0.4%、0.7%、0.8%、0.9%、1.0%、1.2%、1.5%等费率,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用人单位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以上表格工伤保险数据以0.1%费率计算。


           捕获b.png

2018年5月1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