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有人想过:要社保,每月工资多扣几百块;不要社保,每月工资多发几百块;我还是让老板给我发现金吧!有钱拿,多实在。企业出于成本考量,也默许了这种行为,但这样真的没问题吗?
最近,有HR咨询小编,“根据劳动法最新规定,如果员工签字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离职时就可以从企业处拿到一笔赔偿金”。这是多久之前的谣言了,到现在还有人在继续被忽悠着!!!!
对此,小编再次声明,不存在上述所谓的最新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确实不具有法律效力。社保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很多福利待遇的享受和社保缴纳的连续性及缴纳年限有关,我们之前一直有强调社保连续性的重要性,断缴之后是要进行补缴的,但显然补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一、退休养老条件与社保补缴条件
想退休养老按月领取养老金是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现行退休年纪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而很多人在离职换工作、换城市生活时导致社保断缴,缴纳年限不足,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进行补缴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
当然,在实际执行中,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个体参保的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是,如果个人参保人跨年度欠费,那就必须补缴滞纳金。
二、一次性补缴难度增加
明年起,或将只有这三类人能一次性补缴,很多人退休前考虑一次性补缴,但显然国家新出的社保政策增加了一次性补缴的难度:
2019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3类人在社保新规下依然可以一次补缴社保:
(1)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2)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
(3)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不过,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征收,这意味着以后企业会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标准缴纳社保,以提高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同时也意味着社保补缴将越来越严格。所以,近期很多人都想抓住补缴社保的机会,导致多地社保局人满为患。
三、社保补交方式
其实针对不同的交费人群,补交社保的方式是不大相同的,主要有两类人:有工作单位的人和灵活就业的人,我们来逐一攻破:
(1)自行办理:关于自由职业者,说的通俗点为“没有工作单位的群体”,则可以用灵活就业的方式进行参保,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2) 单位交纳:单位职工2019年补缴社保怎么补呢,其实完全可以参考2019年职工补缴社保新政策,也就是说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参保即可。
四、一次性补缴政策将取消
缴费未满15年该如何领取养老金?一次性补缴社保是否划算?其实主要取决于参保人的生命长度,简单来说就是,活得越久,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缴纳社保就越划算。
说到这儿,大家或许会有疑问: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即将取消,那年龄超过45岁没缴社保,或者已经缴了几年社保,但到60岁退休时没有缴满15年的人,该怎么办呢?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也给出了解决方案,虽然即将取消社保一次性缴费,但并不代表过了60岁就不能继续缴费。如果到60岁时没有缴满15年社保,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退出养老保险,提取个人养老账户余额;第二,继续缴纳,缴够15年再开始领取养老保险。至于采用哪个方法,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
企业欠保会有什么后果?
首先必须足额补缴的:《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其次罚款是跑不了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再者还要上失信黑名单,飞机也没得坐。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坐飞机也将受限!
《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3、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
4、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
5、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6、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7、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
员工可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员工与单位约定放弃社保,员工离职后可否要求单位补缴呢?
人社部指出,劳动者承诺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即使劳动者约定放弃社保,离职时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不同意补缴的,劳动者可依照社保法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同时,人社部提醒,这种自行约定,用人单位将承担更多的责任。
一方面,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另一方面,劳动者在离职时还可要求补缴。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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