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8 阅读次数: 2808
从社保部门获悉,从今年1月1日开始,烟台市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的居民医疗待遇保障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毕业生医疗待遇保障期免费自动顺延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彻底解决了大学生毕业当年医疗保障空当期的问题。
在烟台就读的大学生,毕业在烟台就业的,若参加职工医保时其居民医疗保险已连续不间断缴纳满12个月及以上的,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无需6个月的医疗等待期,实现了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无缝衔接”。
为方便毕业后到烟台市外发展的大学生,莱山区社保中心在服务大厅开设专项服务窗口,为大学生办理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大学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大厅13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政策咨询电话0535-6717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