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起,三亚社保参保人需持卡办理相关业务

2020-04-23 阅读次数: 872

  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关于应用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通告

  各参保群众: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为支撑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已与农商银行进行数据链接,自2020年4月20日起,各参保人需持社会保障卡办理相关社保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已办理并激活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办理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申报、申领丧葬费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社保清单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及领取养老金等业务。

  二、请目前未办理或未激活社保卡的参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白底1寸彩照前往社区、居委(村委)或市社保卡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11楼)申请办理并至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海南省农商银行)激活社保卡,以便办理上述社保业务。申请办理社保卡咨询电话:88825871,88825971。

  特此通告。

  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