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3 阅读次数: 2204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准备期养老保险补缴和基金财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社〔2017〕101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准备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补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的参保单位及其在编人员(含退休人员)。其中2017年8月已申报补缴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准备期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单位无须重复申报。
二、补缴时间段
此次补缴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准备期期间的机关养老保险补漏补差,及职业年金补漏(即2014年10月至单位在职人员正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上月。如某单位正常申报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时间为2016年8月,那么该单位的准备期即为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
三、缴费基数的确定
(一)
机关单位、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特区津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警衔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二)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补缴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区津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教护10%、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其中已按原事业单位参保办法缴纳养老保险的,须补足差额部分。
四、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补缴明细(审核)表》一式两份;
(二)海南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公示承诺书》及公示名单;
(三)《新机关个人差额补缴基数报盘》(用于机关养老补差)、《新机关批量导入模板》(用于机关养老、职业年金补漏)。
以上(一)、(二)项为纸质表格,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送柜台审核;第(三)项为电子表格,填写完整后用U盘拷
贝送我局柜台导入系统。填写以上纸质表格及电子表格须将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及离职人员分开填写,表格可从公共邮箱下载,邮箱号:2079902400@qq.com,密码:shebao 。
五、注意事项
(一)各机关事业单位应如实申报,对提交相关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所申报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员的缴费基数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由于准备期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金额实行差额结算,因此我局先受理准备期补缴申报核定,具体缴费金额及操作办法待系统调试完成后另行通知。
(三)为确保补缴社保费后相关缴费、重算养老金工作能有序进行,建议各单位在9月30日前完成补缴申报工作。
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